批發服務條款
0) 訂約方及定義
0.1 供應商:Regency Spices Limited(亦稱為「Regency Spices」、「我們」、「我方」及「我們的」)。
0.2 客戶:向 Regency Spices Limited 提交訂單的商業實體(「您」、「您的」)。
0.3 貨品:由 Regency Spices Limited 供應的產品。
0.4 條款:所有購買均受本銷售條款、最新價目表及已簽署的信貸協議(如有)約束。
1) 資格、用途及帳戶
1.1 批發供應僅適用於香港商業客戶;每個送貨地址均須提供有效的商業登記(BR)副本。
1.2 我們可要求提供證明,確認送貨地址為商業地址。住宅地址配送只會按例外情況處理,通常無法安排。
1.3 在持續維持良好交易紀錄後,我們可能提供賒帳條款,但須獲批准並受我們另行訂立的信貸協議約束。
1.4 如文件、風險審查或未付款項尚未完成或清償,我們可拒絕或暫停服務,或收取逾期費用。
1.5 供應的唯一酌情權:供應貨品/服務由 Regency Spices 全權酌情決定。我們可選擇不向特定公司或地址提供服務(例如過往交易紀錄欠佳、涉及政治關聯、國家安全疑慮、與競爭對手存在利益衝突或其他風險考慮),而無須提供理由。
1.6 預定商業用途:產品 предназнач用於餐飲服務/食品製造,通常必須經烹煮或進一步加工後方可食用。產品不供直接以消費品包裝形式作零售轉售/分銷。
1.7 合規:您保證遵守適用的食品、安全、進出口及衛生法例,並不會以違反制裁、反洗錢或反貪污法例的方式使用產品。
1.8 您須負責支付將貨品交付至您所在國家/地區或地址所需的進口關稅、稅項及其他款項。
1.8 我們可在合理情況下要求提供資料,以履行合規責任。
2) 訂購、截止時間及訂單接受
2.1 於截止時間晚上11:59後收到的訂單,將視為下一個工作日的訂單。
2.2 訂單屬購買要約;我們於辦公時間確認訂單或發出貨品時,即視為接受訂單。
2.3 我們會於辦公時間核實最低訂購量(MOQ)、庫存及價格。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五 8:00–16:30,星期六 8:00–10:00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
2.4 在辦公時間以外下的訂單,可能會延遲至完成核實後才處理。
2.5 如在辦公時間以外下單,您有責任確認訂單已達到最低訂購量(MOQ);如選擇「銀行入數」,亦須確認款項已結清,以免延誤交付。我們會盡力偶爾於辦公時間以外查看訊息,但不對此服務承擔責任。
2.6 對於在辦公時間以外下單的訂單(如下文 3.4 所述),您可以永久授權我們加入指定商品以達到 MOQ,或加入配送費,以避免配送延誤。
2.7 客製化混合產品:下單後不可取消。除非產品在收貨時有瑕疵或損壞,否則不接受退貨/換貨。
2.8 如無法提供相同包裝規格,我們可能會提出同等包裝規格或替代品,惟須獲您批准。
2.9 公眾假期前後、繁忙時段、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及黑色暴雨期間,交貨時間可能延長。
3) 配送、通道與風險
3.1.1 合資格送貨日的標準送貨時段為 10:00–18:00。對於港島/九龍/新界(不包括離島),10:00–14:00/14:00–18:00 的時段僅會盡力安排,並不作保證。
3.1.2 港島/九龍/新界(不包括離島)的合資格送貨日為每日,但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。
3.1.3 如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、黑色暴雨警告或遇上其他極端天氣情況,我們可酌情延遲配送。
3.2 特定送貨要求只可按要求提出,且未必能夠提供。東涌/機場/離島/澳門的配送由快遞合作夥伴負責;實際配送時間不在我們的直接控制範圍內,亦不提供指定時段配送。
3.3 各地區的 MOQ:港島/九龍/新界 300 美元;東涌/機場 700 美元;離島 1,000 美元;澳門 1,000 美元。
3.4 低於 MOQ 的費用:港島/九龍/新界 75 美元;東涌/機場 100 美元;離島 100 美元;澳門 100 美元。
3.5 如您未同意支付低於 MOQ 的費用,我們將不會處理低於 MOQ 的訂單。
3.5.1 請提供安全的卸貨通道。因通道/聯絡問題等候超過 10 分鐘或導致配送失敗,可能會收取 75 美元重新配送費,並須重新安排配送時間。
3.5.2 我們無法將貨物送到需要攀登一層或以上樓梯的地址。如遇此情況,請您到大廈地下與送貨司機會面,以安全收取產品。
3.6 不提供即日送貨服務。
3.7.1 訂單備妥後,您可於辦公時間前往我們的辦公室地址取貨。大部分訂單需時 1 至 2 小時處理。
3.7.2 不提供即時到店購買或瀏覽服務。
3.8 請確保您的送貨聯絡人姓名/電話號碼為最新資料;如無法聯絡您的送貨地點,可能導致延誤或配送失敗。
3.9 只有在收妥全額付款後,貨物所有權才會轉移;風險於交付至您提供的地址/聯絡人時轉移。
3.10 對於任何跨境貨件,您須負責遵守當地法規、辦理清關手續及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。
4) 付款條款
4.1.1 貨到付款(COD):交付時以現金或支票支付予「Regency Spices Limited」;如司機抵達後超過 10 分鐘仍無法提供貨到付款,將視為配送失敗。
4.1.2 若客戶的營業時間超出我們的配送服務時段,則無法使用貨到付款。在此情況下,我們只能接受銀行存款付款。
4.1.3 對於平時在交貨時無法提供貨到付款,或已提供瑕疵支票達兩次以上的客戶,將無法使用貨到付款。
4.2 銀行存款:款項必須在交貨前1個工作日收到。交貨時不接受銀行入帳。請將存款單與訂單一併寄送。
4.3 對於信用帳戶(如經核准),付款期限、逾期款項利息、信用額度及補救措施均依《信用協議》辦理。
4.4 我們得以您所欠款項抵銷我們持有的任何貸項通知單或餘額。
5) 價格、更新、保密及錯誤與遺漏除外(E&OE)
5.1 價格為批發價,可能隨市場狀況變動;除非您另有書面合約價格,否則以最新價目表為準。
5.2 特殊情況:如天災或其他類似災害可能影響價格,我們可能透過 WhatsApp/電子郵件發布緊急價格更新。該通知一經發出即立即取代標準價目表;合約價格仍依各自條款執行。
5.3 包裝時的重量為淨重;農產品可能因水分而增重或減重,輕微的重量或外觀差異屬正常現象。圖片僅供示意;不同批次及季節之間,尺寸、顏色、辛辣度及香氣出現輕微自然差異屬正常情況。
5.4 價目表、報價單、發票及通訊內容均不免除錯誤及遺漏責任(E&OE);明顯錯誤可能予以更正。
6) 品質、檢查、申訴、退貨及召回
6.1 您應在收貨時檢查商品是否符合要求,並依照產品標籤上印製的儲存建議保存商品。
6.2 缺少的商品必須在交貨抵達當天提出申報。
6.3 有瑕疵或收貨時已損壞的商品,必須在最長48小時內提出申訴,並附上照片及發票號碼,以便我們視需要安排更換、開立貸項或退款。
6.4 任何情況下,最長退貨期限為交貨日起30天。由於食品容易受到儲存條件影響,逾30天後提出的問題,我們概不負責。
6.5 僅接受有瑕疵或收貨時已損壞商品的退貨/換貨。客製化混合產品及已開封包裝不得退貨,但確認商品收貨時即有瑕疵者除外。
6.6 請依照最佳作法儲存產品;對於因儲存不當(包括但不限於濕度、溫度、污染、吸收異味)而產生的腐敗或品質問題,我們概不負責。
6.7.1 如您聲稱產品有缺陷,您須允許 Regency Spices 在使用前最多 7 天內合理地檢查產品,以處理有關索償。
6.7.2 如產品無法供檢查,恕不受理任何索償或投訴。
6.8 召回/撤回:如提出任何合理的產品召回或撤回要求,您同意迅速予以配合,並在可行情況下追溯受影響的批次。
6.9 您有責任在將產品投入生產前檢查其是否可接受。如產品不適用而您希望退回,則必須退回整張訂單的全部數量。部分退貨通常不可行,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接受。
6.10 在任何情況下,我們的最高責任僅限於受影響貨品的發票價值;對於間接損失(例如銷售損失、生產停頓),我們概不負責。
7) 通訊、訂單及資料
7.1 官方渠道:開戶時設立的指定 WhatsApp 訂購群組、order@regencyspices.hk,或電話 3525 0060(辦公時間)。私人 WhatsApp 訊息及私人電郵可能不會獲查看或回覆。
7.2 所有營運訊息及查詢只能透過正式指定渠道發送。訂單確認及賬單會在辦公時間內發出。
7.3 您同意在所提供的電郵地址接收價格更新,並可隨時選擇退出。我們使用商業聯絡資料以履行訂單、進行結算及遵守法規。
7.4 通知:除非另有書面協議,正式通知可發送至您提供的電郵地址及註冊營業地址;營運通知則可透過 WhatsApp/電郵發送。
8) 不可抗力及服務變更
8.1 對於因超出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(例如極端天氣、罷工、運輸故障、政府限制、戰爭等)所導致的延誤或未能履行,我們概不負責。
8.2 送貨日子/路線可能有所變更;在實際可行情況下,我們會作出合理通知。
9) 適用條款、優先次序及法律
9.1 本條款連同我們的最新價目表及任何已簽署的賒購協議,構成您採購時的協議。
9.2 如任何條文無效,其餘條文仍然有效。
9.3 未有執行某項條款並不代表永久放棄執行該條款的權利。
9.4 優先次序(如有衝突):(a) 任何已簽署的合約/賒購協議;其次 (b) 本完整銷售條款;其次 (c) 最新價目表。
9.5 有關任何本條款的所有爭議:Regency Spices 的決定為最終決定。
9.6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:香港法律;香港法院擁有專屬司法管轄權。
9.7 本網頁最後更新於 2025 年 11 月 2 日,內容可能已過時。最新版本請參閱任何較新的批發價目表所附的條款。